一、本招标项目一体化微型水质监测站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黄海生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与。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江苏黄海生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一体化微型水质监测站采购项目。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资金来源:100%自筹。
5、招标内容:为认真贯彻《盐城市“十四五”和2021年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市级(含国、省考)断面水质监测站建设运维工作,打造全市地表水监测监控 “一张网”,精准掌握全市主要河流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切实推动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确保水质自动监测数据质量,更好地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支撑,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在线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是以自动监测设备—在线水质分析仪为核心,结合现代的计算机(包括软件)技术、自控技术、网络通讯技术、流体取样术等先进技术手段高度集成的一套完整的自动分析系统。它可以有效地分析水质参数,同时可利用水质模型功能软件对水质变化趋势进行有效的预测预警,也可以根据实时水质参数之间的关联组合所表现的综合性质,为决策人员提供大量客观详实的有效数据和判断依据。
水质监测站依照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及采水技术要求建设,主要由采样系统、测量系统、数据传输系统进行集成,实现对现场水质实时监控和管理。检测参数为:氨氮、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ORP)等。
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确定水质监测自动站的建设及运维服务供应商,计划采购一批一体化微型水质监测站采购项目的各类设备及材料、供应(含售前服务)、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交付、培训、售后及维保等伴随服务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7、招标规模:本次招标项目(第一批次)一共计划采购5套一体化微型水质监测站,预算价为195万元。
8、最高限价:195万元,(其中建设一台水质监测自动站最高限价为29万元,运维一台水质监测自动站最高限价为10万元/年);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同时分项报价不得高于上述每一个分项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9、服务期限: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点位水质监测站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集成、调试、试运行、比对实验、验收、人员培训等内容。单个点位设备的运维服务期为壹年(以甲方出具的单个设备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开始计算运维服务期)。
10、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检验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水质监测设备选取在保证可靠性和性价比的前提下,所采用的技术、设备在注重先进性的同时,还应充分考虑系统的实用、高效、可靠及维护方便,具有兼容性和可扩展性,且符合行业标准的应用层协议。
11、质保期:水质监测自动站的质保期为 贰 年,运维期为 壹 年。(保修期自测试验收合格起计算)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货物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两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的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
3.4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3.5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6投标人须从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程序
4.1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申请人于2021年6月19日18:00时前,将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到代理公司现场报名,逾期视为报名不成功。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6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当场缴纳。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22日15:30时。
5.2递交地点:基金大厦10楼会议室(盐城市亭湖区新都路与泰山路交叉口西南)。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前用现金密封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后无息退还。
七、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人发布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八、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投标人参与报名后,无故放弃投标的;
3、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九、其他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十、联系事项
联 系 人:殷春涛
联系电话:15895188621
江苏黄海生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6日